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要求,以下2024年省内跨州(市)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共2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879-3017217,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序号乡(镇)村姓名务工地点补贴金额(元)备注1民乐镇民乐村陶文华云南省昆明昆明市西山区5002正兴镇波云村李剑莲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500合计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