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部分拟支持项目公示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市州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省商务厅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部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9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联系电话:027-85774269(省商务厅外资处)027-85754735(省商务厅口岸处)027-85780263(省商务厅流通处)027-85730201(省商务厅电商处)027-85774365(省商务厅财务处)027-85774519(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委)2024年12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2024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1).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