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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

南平市商务局 | 2024-11-26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精神,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4.对于2021年度、2022年度已取得“省级重点副食品基地”补助和2023年度已取得省级副食品基地改造项目补助的企业,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顺序编制文档目录,2.项目单位填写并盖章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请补助资金金额等内容,7.项目申报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附件2),符合条件的基地企业向属地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联合行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属地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查验,六、加强监管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要求和相关程序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联系人:市商务局卢芳0599-8853051市财政局陈隆蔚0599-8824070附件:1.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表2.承诺书3.企业有关情况征求意见表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6日附件1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盖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基地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组织机构代码2023年度生产销售情况主要产品产品上市量(头、吨、万公斤)基地建设改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周期项目主要内容及相关资金投入情况(限500字以内)投资构成(万元)计划投资额已投资额项目预计效益新增产能、收入或社会效益等申报单位承诺:特此声明,且该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或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4年月日附件3企业有关情况征求意见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台资□港澳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征求事由申报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相关部门意见法人代表是否涉黑涉恶企业是否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是否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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