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三、工作要求(一)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三)时间要求:各区应于12月20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表(附件2、3,企业相关申报材料各区应备案待查(推荐函和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zjtx_sh@163.com),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四)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向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1.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名单2.关于推荐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函(模板)3.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11月18日附件:企783附件.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