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烟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2.申报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须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并组织实施,申报企业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7.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企业和负责人,各市立项支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市科技局自行负责,确保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工作质量和进度,附件:1.各市业务咨询联系方式2.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一:各市业务联系方式.docx附件二: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