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推进本市数据中心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经信基〔2022〕306号)要求,依照《上海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21版)》和相关标准,现开展本市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后评估工作,该工作由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承担,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一、工作对象2019年以来本市支持用能指标的新建数据中心/智算中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关于2019年首批支持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用能指标的通知》(沪经信基〔2019〕1052号)、《关于支持新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用能指标的通知》(沪经信基〔2020〕380号)、《关于支持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用能指标的通知》(沪经信基〔2021〕575号)、《关于公布通过<上海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符合性评估的数据中心项目名单的通知》(沪经信基〔2023〕414号)等文件上提及的相关项目,二、工作内容上述项目中,对于已建成运营的,评估建设方案、绿色节能、关键指标、功能定位、报建主体等,为闭环本市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提供依据,对于在建项目,跟踪进度,三、联系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吴南竹021-23119430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张浩18917610210,xiangyongtao@esco.com.cn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12月4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