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十二条意见》(长政发〔2021〕67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十二条意见〉的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21〕57号)、《长兴县实施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补充意见》(长政发〔2018〕75号)、《长兴县科技侧“企业画像”实施办法(试行)》和《长兴县工业企业发展绩效综合评价办法》(长政发〔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决定给予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政策奖励,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县科技局责任科室联系,规划科:黄亮亮0572-6151572高新科:黄建龙0572-6151575成果科:李明0572-6151570附件:2023年度第4批科技创新政策资金兑现名单长兴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6日3972538-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