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支持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发展十三条措施》,为进一步支持我州粮油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动粮油产业化发展,我局于2024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组织州级以上粮油龙头加工企业申请品牌营销补助的通知》,截止2024年12月5日下午17:30,共有6家企业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2024年12月6日上午9:30,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州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拟对美之选食品有限公司、金晨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长顺八妹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爱民米业、贵州都匀市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定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进行奖补(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0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向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反映,如无异议,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8722845147黔南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附件:黔南州2024年支持州级以上粮油龙头企业开展品牌营销相关费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