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建)发〔2023〕29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宁工信园区发〔2024〕3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拟支持的全区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联系电话:0951-6363379),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2月6日附件下载:1.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