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要求以及《海口市龙华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海龙府办函〔2023〕42号)有关工作部署,区人民政府起草了《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稳妥推进以上两项政策制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及电子邮箱形式反馈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海口市龙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联系人:高雅琴、李张成,电话:68530323,68513767,邮箱:zglhfjzyk@haikou.gov.cn)龙华区人民政府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