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4〕70号)、《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市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农〔2024〕41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经过前期宣传发动、申报单位自荐、乡镇(园区)推荐上报、会商讨论等流程,拟确定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江苏广陵长江系家鱼原种场等单位申报的18个项目(详见附件),作为2024年省级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拟立项项目(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前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殷朝珍,0514-87022712,区财政局联系人:何杰,0514-87362839,附件:2024年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立项项目(第一批)汇总表2024年省第四批立项评审材料(3)(2)(1).xlsx扬州市广陵区财政局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