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范围内开展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工作,补贴对象为我区范围内所有牛养殖户,按照申报日的实际存栏量进行补贴,资金来源于2024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其中宿豫区下达10.33万元,我区将根据养牛户申报的牛的总数对省市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进行平均分配,补贴标准为每头奶牛的补贴金额是每头肉牛的2.5倍,且每头存栏奶牛不超过200元,每头存栏肉牛不超过80元,希望全区范围内的养牛户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届时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存栏量核查,附件:2024年宿豫区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申请表宿豫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