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根据《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现将办理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海南省内购买且注册登记为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新车车辆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所有人,2.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3.新能源城市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充电量达到2000度(含)以上每辆可申领1800元的充电费用补贴,1.个人所有人:进入【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个人】办理界面,2.非个人所有人:进入【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非个人】办理界面,组织开展“确认资格符合——确认车辆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周期性核算里程/充电量”等审核工作,按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核算充电量达到2000度(含)以上,(二)运营服务补贴和非个人车辆所有人充电费用补贴以核算车辆里程或充电量达标的先后顺序,(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新能源汽车数据接入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将销售至我省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接入省监管平台,(四)“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原则上由汽车销售企业协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接省监管平台后提供,车辆所有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车辆接入省监管平台情况,联系电话:65313700)附件:附件1:海南省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个人用户办理指南附件2:海南省2024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非个人用户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