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市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云平台线上审核任务书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相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打印纸质任务书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连同实施方案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三、相关市重点实验室要围绕重点实验室的职责和任务,四、相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按计划组织开展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相关问题,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即进入建设实施期,附件:1.2024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名单.xls2.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模板).doc河源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