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9楼,属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注明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附件:关于天河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若干措施支持名单(第二批)的公示.pdf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