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扬府办发〔2023〕58号)文件规定,我区于2023年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尚有6家单位因账号户名不一致原因无法发放到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这部分单位名单予以公告,请有关单位在2024年12月13日前将单位对公账户信息提供给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和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联系电话: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14-82929698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42993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6日附件:支付失败企业名单.xls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