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吉乡振联〔2023〕54号)和《吉林省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农民增收工作若干政策举措(2024-2025年)》的通知(吉农组办〔2024〕15号)文件要求,现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及省内县外务工脱贫(监测对象)劳动力予以往返交通补助,经摸排审核,永吉县符合补助条件82人,补助金额共计10474.4元,公告期为长期,如有异议,请向永吉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人:李婷婷监督电话:12317、0432-64238430附件:2024年第四批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统计表永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初审:祝榕泽复审:李永恒终审:金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