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水平评测的科学性、系统性,扎实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9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调整《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4〕2号)中的综合性服务资金总额,具体如下: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咨询指导、政策宣贯、全程监督、专题培训、实地评测等综合性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1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12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