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602004262710/2024-03171信息分类:通知公告发布机构: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成文日期:2024-07-29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日期:2024-07-29信息来源:文旅局访问次数:175字号:大中小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为了加强芝罘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好、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提出芝罘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25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自2024年7月29日始至8月17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匿名异议的,异议受理单位: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邮政编码:264001电话:0535—6225705电子邮箱:wxjzhglk@126.com附件:芝罘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公示名单.doc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7月2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