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口科技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挥科技成果资源集聚、辐射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决定开展市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周口市内地理范围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强、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益显著、具有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区、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产业技术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和单位,二、申报条件1、近三年内基地所在单位获得市本级以上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两项,2、基地及所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方式对于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符合布局条件的基地经推荐单位或部门同意,向市科技局提出建设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申请,(二)评定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结果确定周口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名单,(三)考核管理市科技局对基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对通过认定的转移转化基地进行考核,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建议进行整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报送时间:截止至7月30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招商大厦A座14楼6616房间联系电话:0394-8273260附件:附件:2024年周口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申报书.doc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