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7月9日前通过本网站及以下方式反馈,电话:0394-8211266电子邮箱:zksjqyk@163.com2024年6月7日附件: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