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文改办〔2021〕3号)和市文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慈文改办〔2024〕3号)文件精神,经过申报、推荐、初评、合规性审查、联合复审等相关程序,以下企业(详见附件)拟入选2023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第三期)资助对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2月6日起到2024年12月13日止)以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文改办反映,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9590710传真:63980760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7楼710附件:2023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第三期)申报拟入选企业名单.docx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