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家: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号)、《丽水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速兑现“两新”政策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水市商务局关于要求加快“两新”政策资金兑付进度的通知》(丽商务函〔2024〕31号)等文件精神,采用“预拨+清算”等方式加快家电补助资金兑付,现依据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运营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的截至10月15日家电商家交易情况进行预拨付,剔除笔数未超过两笔的商家,按照本轮实际补助资金的80%比例预拨,对景宁谊诚电器商行等18家商户预拨资金总额1764074元(壹佰柒拾陆万肆仟零柒拾肆元),附件:1.银联反馈家电截至10月15日数据.pdf,2.截至10月15日家电预拨金额(按80%计算).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