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的政策举措》的通知苏工信规〔2024〕3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关于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的政策举措》,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11月29日关于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的政策举措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研发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二)探索攻关新形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加强认定服务(四)定期开展产品认定,研究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管理有关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定期发布产品目录,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纳入目录时间不超过3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加快推广应用(七)推动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推动更多适宜的“三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强化资金支持(十)加大对研发创新的资金支持,将“三首”相关中试平台纳入创新载体支持范围,省科技计划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和软件研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政策举措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