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中小〔2024〕166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4〕139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4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工作,在各地经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完成审核、公示、报送等程序的基础上,经市级复核、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确定宁波市重强电器有限公司等684家企业为2024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并予以公布,2024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2024年12月3日至2027年12月3日),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附件:2024年第二批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