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平定县明会机械加工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名,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拟支付社保补贴4676.46元,现对用人单位申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张志刚陈清涛联系电话:6188096附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公示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审核表(公示表).xls平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