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口径总部企业申报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涉及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指标数据,总部企业申报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涉及的实缴注册资本指标数据为申报主体或其成员企业的单体口径,二、支持内容(一)总部规模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4.已于2022年、2023年获得商务区营运专项补贴的总部企业且符合有关申报要求的,(三)总部落户支持对2024年1月1日(含)后认定的总部企业,(四)能级提升奖励对已享受商务区总部规模奖励或营运专项补贴的商务区总部企业,经属地片区确认后向管委会提交《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高端商务活动申报表》和活动方案,四、专项发展资金补贴方式总部规模奖励、总部功能奖励和能级提升奖励分三年按照40%,(二)申报材料清单1.基本材料(必须提交)(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总部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2.总部规模奖励补充材料(根据申报项目选择性提交)(1)业务规模:最近一年审计报告,3.总部功能奖励补充材料(根据申报项目选择性提交)(1)管理功能:在地办公的主要决策人员、高管名单(附件4),或者营运专项补贴或总部规模奖励申请上年度及最近一年审计报告,7.高端商务活动支持补充材料(1)活动前提交:a、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高端商务活动申报表(附件6),由相关区属主管部门(单位)上传初审意见并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补充完整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商务区官网(http://www.shhqcbd.gov.cn)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附件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总部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关于补交审计报告的承诺函.doc附件3:申请信用保险与服务支持承诺书.doc附件4:人员名单.doc附件5:关于实缴注册资本的承诺函.doc附件6: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高端商务活动申报表.doc附件7:总部企业资金支持相关片区申报受理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