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经认定的支持机构和组织集中办公的虹桥海外贸易中心平台的运营方,二、支持内容(一)平台运营方1、运营补贴鼓励平台运营方为入驻机构和组织提供集中办公和公共服务场所,(二)入驻机构和组织1、租金补贴(入驻平台的机构和组织不再重复享受)每年给予新入驻商务区的机构和组织最高不超过每天每平方米3.5元人民币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不足补贴标准的,主平台及其入驻的机构和组织申报的项目,虹桥海外贸易中心分平台及其入驻的机构和组织,以及其他未集中入驻平台的机构和组织申报的项目,四、申报条件1、平台的认定支持商务区各片区开设“虹桥海外贸易中心”功能平台,2、入驻机构和组织的认定支持各类诚信守法、信誉良好且符合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建设要求的机构和组织入驻商务区,将所有纸质材料提交相关区属主管部门(单位)受理窗口(申报材料不退还),申报材料如下:(一)平台运营方需提交材料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虹桥海外贸易中心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二)机构和组织所需提交材料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虹桥海外贸易中心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需登录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官网(http://www.shhqcbd.gov.cn)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指南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由相关区属主管部门(单位)上传初审意见并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将材料补充完整,七、项目管理(一)绩效评估本申报指南所涉及的补贴项目由四区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