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鼓励类投资项目争取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县区重点项目,具体标准: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备案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十一)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的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四、人才支持和用工保障政策(十二)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引进享受我市人才相关支持政策,(十四)将招商引资企业优先考虑纳入高校毕业生进企业等政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