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部署,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企业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前,企业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12月13日前完成向市科技局推荐工作,二、申报方式依据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新注册企业注册时选择一级账户,在选择初审单位时,初审单位类型选择“各市科技局”,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填写申报有关信息,新注册账号审核由省科技厅技术平台工作人员负责,三、有关要求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的有关规定,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附件:《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doc联系人:刘丽宏39989876邮箱:cyc39989879@163.com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4-23983158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