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对在我市(在各类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根据福州市鼎欣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林佳滢)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初审、实地考察走访,该企业符合个人创业租金补贴条件,补贴资金为3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书面或来电方式向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期: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3日联系电话:0591-87883793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20办公室附件:福州高新区2024年第四季度创业租用场地补贴花名册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