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金办发〔2024〕96号各金融监管局,督促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金融功能,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取得更大成效,积极发挥融资租赁、消费信贷、汽车信贷等特色金融功能,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鼓励发挥融资租赁专业优势,提升金融服务设备更新质效,金融租赁公司要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鼓励清单和正面清单,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资源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的设备资产租赁需求,鼓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动对接集团客户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需求,满足集团下游客户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服务需要,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突出专营消费信贷功能,鼓励消费金融公司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和经营汽车金融业务的财务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非银机构在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资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