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委编制了《松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支持范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一)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和自评估,(二)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认证和上云上平台,编制发布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通知,(二)奖励类项目1.支持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对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组织开展现场数字化诊断服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每个数据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协议应当明确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实施期限、资金支持额度、资金支付方式、资金用途、验收考核指标、违约责任等内容,定期向区科委报送项目进展及专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一)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期内备齐验收所需材料,区科委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可能导致项目变更的情况发生10日内提交变更申请,五年内不得申请区科委的所有项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请项目撤销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已拨付专项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