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24〕1504号双阳区、九台区财政局:根据《关于清算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建指〔2024〕649号),现清算收回此前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23〕2515号)下达你地区的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8万元,统筹用于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执行中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算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11月21日文档附件:1504建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