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细则》(泉农综〔2023〕94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南安市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318号)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泉州市乡村工匠对象进行条件审核,拟推荐王志刚等5人参评泉州市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97156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82701附件:参评2024年泉州市乡村工匠公示名单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