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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应询答记者问

陇南市商务局 | 2024-11-19
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答:制定统一的《清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要求,《清单》将承接分散在即将废止的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多部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所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物项,统一的《清单》将有利于引导各方全面准确执行中国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有利于提高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问:《清单》是否调整了管制范围,中方未来有无增加清单物项的考虑,答:中方此次制定《清单》是对现有已管制的所有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中方始终秉持合理、审慎、适度的原则开展两用物项列管工作,目前已实施管制的两用物项数量仅700项左右,中方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需要,相关链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文件下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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