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奖补政策申报工作,在山东省内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一类新药及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的国家创新医疗器械,如在2023年度内完成多期临床试验的一类新药,二、申报主体1.申报单位应是在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具有特色优势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的骨干企业,2.承诺申请奖补资金的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必须在山东省内落地并实现产业化,三、申报材料1.基本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国家药审中心通过临床试验的相应材料(含默许通过材料),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临床试验详细信息(信息须完整),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创新药物或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其他证明材料(如涉及新药转让的交易合同、新药生产批件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PDF版本报送至区科技局821,电话:72115801.山东省创新药物奖补项目申报书.doc2.山东省高端医疗器械奖补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