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财务、组织人事、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二)科技发展股,负责科技发展规划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工作,(三)科技创新股,负责科技平台、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外国专家等工作,(四)金融稳定股,牵头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工作,协调联系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上级规定对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五)金融协调股,负责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产业发展,引导、推动企业对接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