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9号)(以下简称《促进办法》),现决定新增本次扶持申报范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积极通知并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申报,二、本次新增申报范围:第六条(二)“鼓励商业载体、中介机构、协会等为我区引进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并协助其落地发展:新引进的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属于重大项目扶持类型的,给予引进单位按每引进一家奖励50万元,新引进的优质连锁企业总部属于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进单位按每引进一家奖励5万元,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佛山市禅城区连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2月9日至12月13日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四、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好专人负责政策申报的工作,请咨询系统平台技术部门(电话:0757-83282211,有关政策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等问题,请咨询对应镇(街道)经发办相关负责人(南庄镇经发办:陈志锦,石湾镇街道经发办:卫梓健,祖庙街道经发办:黄宇苑,附件:1.佛禅府办〔2022〕9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连锁经营行业发展促进办法(暂行)的通知〕.pdf2.佛山市禅城区连锁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奖励申报指南.pdf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禅城区连锁经营及总部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pdf4.佛山市禅城区首店认定标准(两个附件满足其一).zip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12月6日(联系人:李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