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先导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扬开管发〔2024〕10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技创新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扬开科发〔2024〕23号)等文件,对区2023年度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现将2023年度区科创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对公示项目内容、项目单位等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扬州经开区科技局,附件1:附件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区科技创新资助奖励项目公示名单.xlsx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