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舒镇二姑院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大城县2024年度第21批次建设用地1号、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北侧(东至二姑院村地,西至二姑院村地,北至二姑院村地)的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北侧(东至二姑院村地,南至二姑院村地,北至二姑院村地)的土地,1号地块拟征收二姑院村土地0.7678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二姑院村土地0.0473公顷,三、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337.5万元/公顷(22.5万元/亩),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由镇政府和村街确定,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