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公示内容《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三、意见建议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细则》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灵台县文化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933-3605582附件: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12月5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