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企业篇》中“州内龙头企业、规上企业、就业帮扶车间年度内吸纳农村劳动力连续稳定就业3个(含)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每人500元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助,每个用人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内容,贵州靓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兴贯免烧砖厂两个就业帮扶车间2024年分别吸纳30名和21名农村劳动力稳岗3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60.00元,现经从江县丙梅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贯洞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核实并上报就业服务中心审核,贵州靓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兴贯免烧砖厂均符合享受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补助金额为15000.00元和10500.00元,合计255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5-6418467联系人:曾德美附件:从江县2024年第一期拟兑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补助明细表.xlsx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