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奉化区和美乡村建设任务的通知》(奉委农办〔2023〕18号)和《宁波市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2023〕4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奉化区第一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项目的通知》(奉农办〔2022〕2号)、《关于2022年度新增梳理式改造村的通知》(奉委农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和美乡村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决定拨付“剡溪风情”美丽乡村风景线项目涉及江口街道和溪口镇的部分补助资金以及梳理式改造村剩余补助资金,共计496万元(详见附件),本次补助使用宁波资金483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文件,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列支483万元,列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科目,本次补助使用奉化资金13万元,从2024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美丽乡村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科目,请相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后续管理,剡溪风情线和梳理式改造村补助资金拟拨付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补助单位计划最高补助资金已预拨本次拨付宁波奉化宁波奉化1剡溪风情线(2023-2024年)江口街道1600002000萧王庙街道200000溪口镇0026802梳理式改造村锦屏街道西圃村30150150锦屏街道溪岙村28015013合计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