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和《关于开展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申报的通知》(杭经信装备〔2024〕84号)等文件要求,在自愿申报基础上,经部门联审、专家审查、现场答辩等,拟确定2024年杭州市第二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日-12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070(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单位金额(万元)西湖区234萧山区691钱塘区435桐庐县980市城投集团423.5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