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精神,对跨省、省内跨州市转移就业稳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2024年经扶持对象申报,乡(镇)、县级审核确认,扶持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其中80人符合享受交通补贴(其中省外务工57人、省内跨州市务工23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贡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附件:贡山县2024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11月)第六批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联系人及电话:普秀华0886—351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