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力合产业研究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以及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我局对深圳市力合产业研究有限公司承担的“深圳国家高新区龙华园区创新机制模式发展研究”项目进行了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并由申诉人本人或申诉单位指定人员,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式2份送至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3办公室,一、单位申诉材料要求1.申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法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二、个人申诉材料要求1.申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3.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诉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我单位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3办公室邮编:518110联系人: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