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要求,经参保企业申报,并经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拟对2024年度第三批89户企业发放2024年度稳岗返还591120.49元,现予以公示,现将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电话号码:0832-3992652),隆昌市2024年度第3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