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继续实施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贷款用途为在攀枝花市内线下门店购置(家用)汽车、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类业务),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个人贴息,同一申报人最高享受2笔贷款贴息、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可咨询以下银行机构服务电话,承办银行及联系方式:工商银行顾经理0812-6352995,17883650650农业银行彭经理0812-8667114,15196505686中国银行邓经理0812-3552016,18681212468交通银行唐经理0812-3340392,13350559818邮储银行万经理0812-3334615,18908143232天府银行蒋经理0812-8888736,13350553147农商银行李经理1838043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