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号)文件精神,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机构进行了评议,经机构自主申报、市级复审,专家综合评议等环节,拟将以下机构纳入芜湖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库,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1.皖南医学院2.芜湖学院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5.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6.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7.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8.安徽芜湖技师学院9.皖江创客大学10.芜湖市兴皖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1.安徽易恒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12月4日-12月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向市人社局反映,电话:0553-3991158(驻局纪检监察组)0553-3991141(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2024年12月4日。